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及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有關委屬單位及學術團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所在單位,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申報、認可辦法》(全繼委發[2006]11號)的有關規定,現公布2017年第二批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4982項(附件1)和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項目450項(附件2),共計5432項。項目通過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 nhfpc.gov.cn)、中華醫學會網站(http://www.cma.org.cn)和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網上申報及信息反饋系統(http://cmegsb.cma.org.cn)予以公布。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有關委屬單位及學術團體、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所在單位等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管,有效防范、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項目的認真執行及執行情況的按時匯報。
項目申辦單位要嚴格遵照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更改項目編號、名稱、內容等項目相關信息;舉辦項目收取費用要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項目舉辦過程須規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培訓質量,并規范發放學分證書;嚴禁到國家明令禁止舉辦會議的風景名勝區舉辦項目,嚴禁組織與項目無關的參觀、考察等活動,嚴禁組織學員旅游觀光。如違反有關規定,將給予嚴肅處理。
各申辦單位要主動接受項目舉辦地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的監管,申辦單位應在項目舉辦2周前將項目編號、辦班通知、日程等相關資料報項目舉辦地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備案,自覺接受項目舉辦地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的監管,并于項目舉辦結束后2周內通過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網上申報及信息反饋系統(http://cmegsb.cma.org.cn)報送項目執行情況的相關信息,主要包括2017年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匯報表(附件3)、項目活動日程表、考試試題、學員通訊錄(請使用系統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學員通訊錄)及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教材使用情況簡介表(附件4)。
2017年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學分證書管理和發放按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的通知(全繼委辦發[2010]02號)執行。學分證書不得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等有關單位要繼續完善信息化管理工作,不斷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能力。
聯系人:陳麗、馮秋陽
聯系電話:010-85158805、85158400
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3月27日